在城市主干道上驾车故意撞击他人车辆构成何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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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戴正婷.在城市主干道上驾车故意撞击他人车辆构成何罪[J].中国检察官,20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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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戴正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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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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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一、基本案情2013年6月11日13时许,被告人史某某因感情纠葛,驾驶小轿车在本区外环高速(富长路往虹桥枢纽方向)追逐被害人乐某所驾驶的小轿车,并在高速路上二次驾车撞击乐某所驾车辆左侧,企图追停对方车辆,后在沿沪太路行驶到沪太路17621113号灯柱处被告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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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被告人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被害人 城市主干道 撞击 车辆构成 交通事故 危害结果 特定多数 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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