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在城市主干道上驾车故意撞击他人车辆构成何罪
引用本文:戴正婷.在城市主干道上驾车故意撞击他人车辆构成何罪[J].中国检察官,2014(2).
作者姓名:戴正婷
作者单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正一、基本案情2013年6月11日13时许,被告人史某某因感情纠葛,驾驶小轿车在本区外环高速(富长路往虹桥枢纽方向)追逐被害人乐某所驾驶的小轿车,并在高速路上二次驾车撞击乐某所驾车辆左侧,企图追停对方车辆,后在沿沪太路行驶到沪太路17621113号灯柱处被告人史

关 键 词:被告人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被害人  城市主干道  撞击  车辆构成  交通事故  危害结果  特定多数  犯罪行为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