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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完成与占有转移认定的刑民差异
作者姓名:邓树刚  吴加明
作者单位: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检察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正本文案例启示:在买卖合同的送货人非法占有货物的案件中,判断货物归属,也即认定交付完成与占有转移的时间点,是区分此罪与彼罪的关键。刑法上判断交付完成与占有转移更注重实质控制;而民法较多承认观念上的交付完成与占有转移。这种差异将导致实践中刑民认定的表面冲突,但二者的价值内涵是一致的。

关 键 词:此罪与彼罪  纯净水  柴油  非法占有  占有状态  认定  货物交付  转移时间  职务侵占罪  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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