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偷越国(边)境之刑事责任与行政处罚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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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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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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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本文案例启示:行为人持用伪假护照出入境的不应成立偷越国(边)境罪,不能将边防检查站所作出的行政处罚作为量刑的考虑因素。未来立法时应重新考虑偷越国(边)境罪所表达的含义及内涵,以有效实现偷越国(边)境行为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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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 非法出入境 边防检查站 行为人 边境地区 出入境管理 公安机关 考虑因素 广西壮族自治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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