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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摘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经协商,就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事宜,达成如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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