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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免予起诉
引用本文:刚烈.谈谈免予起诉[J].现代法学,1982(3).
作者姓名:刚烈
摘    要:<正>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免予起诉权由检察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能行使这个权力。这是我国多年来同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经验总结,体现了我们国家对犯罪分子实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一贯政策,使那些依法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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