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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款到户方式值得提倡
引用本文:杨杰.送款到户方式值得提倡[J].中国民政,1996(9).
作者姓名:杨杰
摘    要:据调查:当前,各地对在乡优扶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款的发放方式大致有:一、由优抚对象本人持证更乡镇政府驻地领取;二、由乡镇办事处或村委会派员代为领取后转发三、乡镇民政工作人员送款到户。笔者认为,直接入村到户的货款方式最好,值得提倡。一则,可免除在乡优抚对象,尤其是年老体摔伤残者往返取款劳顿之苦。二则,通过面对面的交流,民政工作人员司了解优抚对象生产、生活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便于及时帮助解决,进而可密切干群关系,有效地降低上访单;三则,可及时听取优抚对象为当地当前民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自身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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