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老太状告子女给付赡养费 |
| |
引用本文: | 郭行秀.九旬老太状告子女给付赡养费[J].中国妇运,2003(7):48-48. |
| |
作者姓名: | 郭行秀 |
| |
作者单位: | 北京市西城区法院 |
| |
摘 要: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在日前审结了一起90岁高龄的老人华某,状告其孙子女给付赡养费纠纷案。 原告华某与其夫齐某婚后生育一子。婚后华某一直为家庭妇女,其本人无经济收入。全家的生活全靠其丈夫收入,一家人生活得幸福美满。随着年龄的增长,儿子已成家单独生活。原告华某的老伴退休后,每月有一定的退休金,老俩口的生活还算宽裕。正当原告与其老伴
|
关 键 词: | 赡养费 老年人 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