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223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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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青政[2016]6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按照国务院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和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精神,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取消和调整223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其中,取消和调整153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70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现予公布。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的落实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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