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中国小说史略》专篇讨论《野叟曝言》、《镜花缘》、《燕山外史》及《蟫史》四部小说并名之以小说见才学者时,并非基于类型归纳或文体判断而言。这些小说依旧被归入神魔小说或才子佳人型的世情小说中。鲁迅此举实为强调此类小说写作者自寓、寄慨的创作倾向,突出以小说见才学者创作现象于小说史的叙述意义,是其建构从无意为小说向有意为小说演进的小说史演进规律之目的使然。这些意图及采用列举式的评判模式,导致《史略》并未妥善处理此类小说作者创作意图与作品实际书写之间的冲突,致使以小说见才学者最终偏向析解作者创作意图之一面。学者将以小说见才学者曲解为才学小说等,并当作重要的小说类型,进一步偏离鲁迅本意。关注古代小说演进过程中出现的以小说见才学者创作现象,将比拘囿于才学小说从概念到概念的圈定之举更有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