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证明标准之再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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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东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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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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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刑事诉讼法增设了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该程序较好地回应了社会打击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的现实需要,但在证明标准等方面的缺失可能会导致该程序在司法实践中的混乱.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在性质上应属于民事诉讼程序,主要法治国家的立法或相关国际公约也称之为“民事没收”.制度的生命在于实施,为摆脱“程序失灵”的命运,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应适用优势证据的证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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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证明标准 排除合理怀疑 优势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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