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次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判案 员工获赔 |
| |
引用本文: | 石岩.北京首次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判案 员工获赔[J].劳动保障世界,2008(7):36-36. |
| |
作者姓名: | 石岩 |
| |
摘 要: | 因离职后,仍有部分工资迟迟拿不到手,今年4月,小常等4名员工将北京奥绿特有机农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绿特公司)告上了法庭。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据5月1日刚刚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判决支持了小常等4人的诉讼请求,依法判决奥绿特公司支付这4名员工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共计5.2万余元。据悉.这是北京法院首次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判决案件。
|
关 键 词: | 北京市朝阳区 劳动争议调解 员工工资 仲裁法 判案 农业技术发展 人民法院 经济补偿金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