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逃债及其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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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娜.企业“破产”逃债及其规制[J].法制与社会,20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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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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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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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破产是在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能清偿债务的前提下,法院根据债权人或债务人本人的申请作出宣告,并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理和分配的制度。破产是优胜劣汰竞争机制在商品经济中的体现。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对破产企业财产的依法清理、处分,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然而许多企业把破产当作一种逃债的手段,甚至造成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本文讨论这一现象出现的原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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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破产 逃债 国有资产 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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