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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设和谐检察机关的一点思考
作者姓名:朱跃陆
作者单位: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检察院,426100
摘    要:《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既是"保障者",又是"建设者"。

关 键 词:《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检察机关  法律监督机关  构建和谐社会  共同建设  党的领导  建设者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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