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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民事契约成立的要件
作者姓名:李祝环
摘    要:中国传统民事契约在形式与内容上虽然经历了三千多年的发展,但其成立的要件,仍有其内在的有机联系,体现了国家的成文法与传统的习惯法对契约成立的双重制约作用。本文通过对契约的初步研究,简略论述了传统民事契约成立的各个要件———立契当事人的确认、成契理由的认定、标的物的界定、立约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保障、第三方“中人”的参与、承诺与交割的认证、立契时间与时效的标注。

关 键 词:民事契约  立契  当事人  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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