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有第三条道路吗?——对自由主义和整体主义国家学说的质疑与修正
作者姓名:黄裕生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哲学系;
摘    要:人因自由而成为能够打开各种可能性的未完成者,即能相互敞开自身、呈现自身的存在者,因此,自由的人必定能相互理解、相互承认、相互尊重而存在于共在中。这意味着,自由的人一开始就存在于某种伦理共同体里,而不可能有非社会的自然状态。同时,虽然人类一开始就存在于社会之中,但是,人类社会之为一种社会而不只是一种蚁群,则是因为这种社会是能够自由的个体展开出来的共同体。在这个意义上,能自由的成员个体先于且高于共同体。因此,一方面,国家不可能是直接契约出来的,而必定以伦理社会为其基础,因而国家负有伦理使命;另一方面,国家没有理由凌驾于成员个体的自由之上,相反,国家的首要使命就在于最大限度地维护与保障个体的普遍自由。

关 键 词:自由  国家  伦理  共在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