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私营企业主没有形成新的资产阶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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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原生.我国私营企业主没有形成新的资产阶级[J].理论探索,2002,4(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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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原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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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太原,03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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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私营企业主已形成为一个新兴的社会群体。这个群体拥有的资本和企业虽包含有一定程度剥削 ,但在我国现阶段不可能具备完整意义上的资产阶级属性 ,他们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为此 ,我们要始终以正确的认识来对待和引导私营企业主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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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私营企业主 社会群体 对待和引导 |
文章编号: | 1004-4175(2002)01-0003-04 |
Private Entrepreneurs Haven't Formed the New Bourgeoisie in Our Count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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