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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
摘    要: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9号《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已经2006年8月25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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