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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的审理困境及裁判进路
作者姓名:杨敏  王纯强
作者单位: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正>股权代持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法律现象,公司法并未禁止一方当事人为另一方利益而代持股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第24条、第25条、第26条对股权代持行为进行了直接规制,确立了着眼于解决现实纠纷的具体规则。公司法解释三填补了司法裁判规范的空白,但由于相关规定原则性较强,导致司法实务中法院的裁判结果没有完全统一,尤其在股权代持法律关系的性质认定和股东资格的评判标准两个方面。基于对上述问题的思考,笔者以目前司法实践中广泛存在的股权代持纠纷不同案例作为分析样本,以期能厘清股权代持纠纷的内外法律关系,达到完善股权代持纠纷法律适用、统一司法裁判思路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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