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国已经进入相对贫困治理阶段。基本公共服务能够增强相对贫困人口的可行能力,缩小城乡区域群体差距,缓解相对贫困,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推进均等化是我国迈向社会法治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平等发展权的内在要求。当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面临法治阙如的困境,可探索构建公民共享权,并以服务型政府的给付义务为支撑。在宪法社会主义原则和共享发展理念的指引下,我国需制定专门的均等化法律,对相关社会性法律进行系统性调整,形成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相对贫困治理的法治格局,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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