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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贫困治理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逻辑与权利构建
作者姓名:李若兰  刘心宜
作者单位:1.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2. 英国布里斯托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消除相对贫困的法治路径研究”(21CFX084)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我国已经进入相对贫困治理阶段。基本公共服务能够增强相对贫困人口的可行能力,缩小城乡区域群体差距,缓解相对贫困,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推进均等化是我国迈向社会法治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平等发展权的内在要求。当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面临法治阙如的困境,可探索构建公民共享权,并以服务型政府的给付义务为支撑。在宪法社会主义原则和共享发展理念的指引下,我国需制定专门的均等化法律,对相关社会性法律进行系统性调整,形成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相对贫困治理的法治格局,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关 键 词:相对贫困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共享权  给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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