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传统法律刑名等轻重的反复变调——探寻中华法文化特质 |
| |
作者姓名: | 李鼎楚 |
| |
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
| |
摘 要: | 在纵向上,传统法律呈现如下轻重反复的图景法律趋重态(夏商)-法律趋轻态(西周)-轻重不定态(先秦到汉初)-法律趋轻态(汉唐)-法律趋重态(宋明清).注重审视内心的正义却缺乏法的超然性,对法律价值的工具性认识以致缺失法的信仰,可视为传统法律反复变调的原因.虽然如此,-种法律丈化的视角,仍需要我们兼顾西方的概念与自身的逻辑,在合理与不合理之间对传统法进行继承与批判.
|
关 键 词: | 历史纵向 中国传统法律的轻重 反复变调 中国 传统法律 变调 中华 逻辑 西方 视角 法的信仰 认识 工具性 法律价值 超然性 正义 宋明清 汉唐 汉初 先秦 不定态 西周 夏商 |
文章编号: | 1005-9512(2008)03-0140-05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