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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传统法律刑名等轻重的反复变调——探寻中华法文化特质
作者姓名:李鼎楚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法学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摘    要:在纵向上,传统法律呈现如下轻重反复的图景法律趋重态(夏商)-法律趋轻态(西周)-轻重不定态(先秦到汉初)-法律趋轻态(汉唐)-法律趋重态(宋明清).注重审视内心的正义却缺乏法的超然性,对法律价值的工具性认识以致缺失法的信仰,可视为传统法律反复变调的原因.虽然如此,-种法律丈化的视角,仍需要我们兼顾西方的概念与自身的逻辑,在合理与不合理之间对传统法进行继承与批判.

关 键 词:历史纵向  中国传统法律的轻重  反复变调  中国  传统法律  变调  中华  逻辑  西方  视角  法的信仰  认识  工具性  法律价值  超然性  正义  宋明清  汉唐  汉初  先秦  不定态  西周  夏商
文章编号:1005-9512(2008)03-01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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