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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当前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法律化建设的不足
引用本文:张海飞. 论当前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法律化建设的不足[J]. 行政论坛, 2004, 0(6): 65-67
作者姓名:张海飞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江苏,南京,210093
摘    要: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十年来,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实践所显示的的特点———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由党风廉政建设替代,道德规范及实施以党纪和党的组织为主,建设的非常规化,公务员职业道德地位不突出,均显示了法律建设的不足。《公务员法》草案意见征求稿的提出,以及草案中明确公务员恪守职业道德的要求,加剧了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法律建设的迫切性。

关 键 词:公务员  职业道德  法律  建设
文章编号:1005-460X(2004)06-0065-03
修稿时间:2004-06-07

Some Defects in Legalizing Construction of Professional Ethics in Chinese Civil Servant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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