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行业协会及其法律保护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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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史文清
,梅慎实.工业行业协会及其法律保护刍议[J].河北法学,19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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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史文清 梅慎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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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在的行业协会既不同于国外资本主义国家的行业协会。也不同于以前的帮口或同业公会,而是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出现的新生事物,是我国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它是随着政府行业管理部门职能的转变横向经济联合的发展同行业企业群体同行业企业集团的兴起而发展成长的。但是,至今还有不少人没有认识到它的重要作用而不时侵犯它的合法权益。同时行业协会本身也感到自己缺乏法律保护,参加活动时总有“名不正、言不顺”之感。下面我们就行业协会的性质、作用以及立法保护的几个主要问题谈谈我们的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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