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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为契机 推动全省民政工作的改革发展
引用本文:刘洪.以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为契机 推动全省民政工作的改革发展[J].广东民政,2009(3):4-5.
作者姓名:刘洪
作者单位:省民政厅
摘    要:2009年3月20日,省民政厅召开厅机关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以下简称《纲要》)动员大会。会上,党组书记、厅长刘洪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在阐述《纲要》的历史背景和重大意义,深入学习领会《纲要》所涉及的民政工作内容,全面分析民政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并对贯彻落实《纲要》作出具体安排后,刘洪厅长要求厅机关各处、室(局)及全体公务员要按照自己的工作职能、岗位职责全力以赴做好贯彻实施《纲要》的各项工作。

关 键 词:珠江三角洲地区  民政工作  改革  《纲要》  发展规划纲要  党组书记  工作职能  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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