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的行政行为及其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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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晓卓,田侃.浅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的行政行为及其后果[J].中国卫生法制,2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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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晓卓 田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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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中医药大学医药法学教研室 210029
(朱晓卓),南京中医药大学医药法学教研室 210029(田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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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医患纠纷处理过程中,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结论是一个可以直接影响纠纷处理结果的至关重要的凭据。在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简称《条例》)实施前,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成员是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聘任的,该委员会的具体运作由各级卫生行政主管机关负责安排。但是关于鉴定委员会的法律地位问题一直存在较大的争议,甚至有观点认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属于依照法律、法规的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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