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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宁波市2014年度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的通知
摘    要:<正>甬政办发2014]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进一步健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经市公安局认真排摸梳理,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宁波海曙精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三市国土大厦)等13家单位和江东东郊街道仇毕社区等2个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列为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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