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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摘    要:<正>甬政办发(2014)24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宁波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宁波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宁波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建立科学规范、高效透明的专项资金管理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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