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是非常必要的和完全正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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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海波.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是非常必要的和完全正确的[J].政法论坛,19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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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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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政法学院 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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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是非常必要和完全正确的,是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所主张的“罪刑相当”的原则精神一致的。马克思指出:“如果犯罪的概念要有惩罚,那末实际的罪行就要有一定的惩罚尺度。实际的罪行是有界限的。因此,就是为了使惩罚成为实际的,惩罚也应该有界限——要使惩罚成为合法的惩罚,它就应该受到法的原则的限制。任务就是要使惩罚成为真正的犯罪后果。惩罚在罪犯看来应该是他的行为的必然结果——因而也应该是他本身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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