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以下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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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黔府办函[2018]14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省以下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9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贵州省省以下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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