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清镇市境内部分高速公路收费站更名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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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黔府函[2018]138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清镇市境内部分高速公路收费站更名的请示》(黔交呈[2018]10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清镇至镇宁高速公路清镇A收费站更名为庙儿山A收费站、清镇E收费站更名为庙儿山E收费站,贵阳至清镇高速公路清镇东收费站更名为清镇收费站。二、清镇至镇宁高速公路庙儿山A收费站、庙儿山E收费站以及贵阳至清镇高速公路清镇收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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