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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柔并济精神下的绑架罪修正
引用本文:于国旦.刚柔并济精神下的绑架罪修正[J].中国检察官,2009(4):9-11.
作者姓名:于国旦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100088
摘    要:一 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是一种恶.因此,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都必须对犯罪做出回应.在对犯罪做出回应的各种法律制度中,刑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犯罪是刑法规制的对象.

关 键 词:绑架犯罪  行为人  刑法规制  法定刑  行为规范  绑架罪  刑罚  犯罪行为  犯罪人  刑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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