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面对行政诉讼的困惑——兼评新野公证处确认遗嘱公证书被判无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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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贺晓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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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百姓信报》7月10日刊登了《公证书被判无效,公证处陈辞力辩》一文,讲述了河南省新野公证处办理的一份确认遗嘱公证书,被法院二审判决无效的案例。 案情是这样的: 2000年3月29日,一位老人将其已去世的丈夫于1992年2月17日立下的录音遗嘱拿到河南省新野公证处,要求公证处予以确认。公证员经调查核实,于2000年4月1日出具了确认遗嘱公证书。此后,老人的二儿子以公证处办证不符合程序为由,状告新野公证处,请求法院撤销公证书。 一审法院认为公证行为具有行政行为性质,属于准行政行为。公证书以公证的形式确认了当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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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证处 遗嘱公证 无效 二审判决 公证书 行政诉讼 法院 困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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