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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之罪
引用本文:何进.侵占之罪[J].江淮法治,2009(10):41-41.
作者姓名:何进
作者单位:安徽伟易律师事务所;
摘    要:清道光年间,河南有个名叫赵盘铭的人,在地方上开了一间客栈,这赵盘铭生性贪财,一门心思做生意,除了开客栈外,还长期做着其它生意,巴望着能赚下千万家财。一日,赵盘铭店里住进了一名外地客人赵德全,因有重要事情要办而来到本地,随身带了大笔钱财。住进赵盘铭店里后,为防意外特意将钱财交由店家保管,自己则每日出去忙着办事。

关 键 词:侵占  道光年间  生意  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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