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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女士要求企业继续支付补贴费案
引用本文:乔学慧.赵女士要求企业继续支付补贴费案[J].工会博览,2009(4).
作者姓名:乔学慧
作者单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摘    要:案情回放赵女士1968年参加工作,1991年4月,她调入某公司,并于2003年5月在该公司退休。某公司原为国有企业,隶属于北京某集团。赵女士退休后,该公司依据集团的相关规定每月向其支付住房补贴、书报费、洗理费、工龄补贴待遇,共计344

关 键 词:用人单位  重大事项  人民法院  民营企业  劳动者  国有企业  支付  职工代表大会  公司  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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