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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农村离婚妇女的村民资格
引用本文:赵少杰.如何认定农村离婚妇女的村民资格[J].中国民政,2013(12):46-46.
作者姓名:赵少杰
作者单位: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2000年,李某(女)与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甲村的谢某(男)结婚,并把户口迁入谢家。2005年甲村进行土地承包调整,李某与谢桌均分得土地。2010年两人因感情破裂离婚。2012年8月,郾城区人民政府协议征用甲村集体土地。2012年9月,甲村村民小组就补偿款的分配问题,

关 键 词:离婚妇女  村民资格  农村  土地承包  2010年  感情破裂  集体土地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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