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学习型法院是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客观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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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思明.建设学习型法院是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客观需要[J].社会主义论坛,2004(9):3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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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思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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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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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构筑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学习型社会的战略构想。结合这一构想,2004年云南省高院党组率先推出《关于建设学习型法院的指导意见》。这是极具战略意义的一个举措。充分体现省高院党组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将对法官职业化建设具有积极推动作用。进入新世纪。最高法院提出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决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规化建设全面启动。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也是我国社会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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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学习型法院 法官 职业化建设 终身教育体系 工作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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