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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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孟李玲.浅谈我国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J].台声,20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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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孟李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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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武汉430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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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务员法》和相关法律赋予公务员保障其权利的途径均为行政途径。这与宪法赋予公民的完整权利救济权不符,与世界公务员制度的发展也不符。笔者从平等权、三公原则和司法最终救济原则为切入点,赋予公务员完整的权利救济权,以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和稳定公务员队伍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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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务员 权利 司法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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