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在实践中的若干问题与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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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慧丽,陈美玲,许群. 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在实践中的若干问题与完善[J].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07, 0(3): 125-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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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慧丽 陈美玲 许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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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法律系,江西,南昌,330043 2.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政法系,江西,南昌,330000 3.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江西,南昌,33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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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在实践运作中存在行政机关对行政复议制度的性质认识不明,行政复议机构独立性欠缺,行政复议审理模式过于书面化,决定过程行政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衔接不畅通等问题。完善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应建立相对独立的公正的行政复议机构和高素质的复议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程序,采用行政化和司法化相结合的审查方式,完善《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立法链接,保证行政救济制度的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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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行政救济 |
文章编号: | 1008-8121(2007)03-0125-04 |
修稿时间: | 2007-04-09 |
Problems and Improvement of the Domestic System of Administrative Review in Practi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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