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 妥善处理几个重大关系
引用本文:高金森.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 妥善处理几个重大关系[J].山东审判,1997(3).
作者姓名:高金森
作者单位: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
摘    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审判活动所涉及的范围不断拓展,在审判工作中如何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与法律标准的统一,实现办案的最佳效果,是我们必须认真加以思考的问题。根据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的精神,我认为要坚持好"三个有利于"标准,必须妥善处理以下几个重要的关系。一、严肃执法与拓宽服务的关系。人民法院作为国家政权和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负有保障宪法和法律正确实施,运用法律手段引导、推进和规范保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