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 |
| |
摘 要: | <正>粤医保规〔2022〕11号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规范、统一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医保〔2021〕39号)等有关精神,按照全省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建设要求,省医保局修订形成了《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2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