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应急警察权严格纳入法治轨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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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楠,杨建科.将应急警察权严格纳入法治轨道[J].党政干部论坛,2022(12):3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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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楠 杨建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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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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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21年公安部公安理论与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突发事件背景下的应急警察权及其法制研究”(编号:2021LL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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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现代社会风险大,国家发展与风险应对在诸多场景逐渐演化为同一话题,并对现代法治造成了一定的冲击。我们无法再以绝对性、确定性、统一性、可预测性为前提来构想生活空间和秩序,无论是政府还是个人,都不得不以瞬息万变、相对化为前提来进行各种各样的判断和决策1]。在此背景下,需要正视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思考风险冲击下社会治理的路径和方法。一、应急警察权的提出在现代法治社会,常态下的国家权力受宪法和法律的严格约束,而在非常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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