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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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陕发改秦岭〔2021〕468号西安、宝鸡、渭南、汉中、安康、商洛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陕西省秦岭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1年4月4日陕西省秦岭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试行)说明秦岭是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我国的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为持之以恒的有效的保护秦岭生态环境,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省发展改革委(省秦岭办)会同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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