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涉讼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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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秦玉彬. 人民法院涉讼问题研究[J]. 河北法学, 2002, 20(3): 144-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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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玉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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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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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法院作为被告参加普通的民事诉讼是出于保障非法院方纠纷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必要。现行的诉讼程序对于这类特殊案件 ,显得十分被动 ,在现有诉讼制度的基础上 ,稍作必要的变通 ,就可以满足此类特殊案件在正当的途径中得到合理解决 ,从而维护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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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院涉讼 普通程序 新程序模式 |
文章编号: | 1002-3933(2002)03-0144-04 |
修稿时间: | 2001-09-20 |
The People''''s Courts Involving in Lawsui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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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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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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