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李岚清副总理指出,诚信是公民道德的基本要求,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柱。江泽民同志指出:“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所以说,不讲信用的人就没有资格搞市场经济。然而,现在有的地方是赖账有理,欠债有理,不执行合同有理,欺诈和假冒伪劣横行。 建立诚信,一方面要加强道德教育,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另一方面,还必须加强法制。提倡诚信,光讲道德是不够的,还需要法律作保障。要使不讲信用的人无以在社会上立足,使有不良行为者付出相应代价,名誉扫地,直至绳之以法。要树立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有一个重要措施,就是建立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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