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特异体质人死亡案件的定罪量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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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玉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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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0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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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物资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保健意识尚有不足,患心、脑血管等潜在疾病的人不断增多;加之社会存在较大利益差距,人们性情浮躁,遇事不能冷静。在某种利益失衡的情况下大动干戈,吵架、谩骂、推搡、厮打、殴打等行为时有发生,这就会导致患有潜在疾病的人死亡,此类案件一旦上升为刑事案件,就被称做致特异体质人死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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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致人死亡罪 特异体质 被害人 行为人 语言刺激 偶然因果关系 疾病 定罪量刑 故意伤害 行为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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