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交通肇事罪的完善——以孙伟铭案等为视角
作者姓名:肖敏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摘    要:随着交通工具的日益发展在带给人们方便的同时也加大了交通事故的隐患。我国现行刑法将交通肇事罪规定为结果犯,但随着交通事故的复杂化,犯罪行为也愈发恶劣,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以现行规定的法定刑来定罪量刑并不能与其行为的危害性相适应。对此,本文就交通肇事罪的完善作了简要的论述。

关 键 词:交通肇事罪  结果犯  危险犯  转化犯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