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1条的评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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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国民 孙丽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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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暨南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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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CISG)第41条关于卖方物权担保责任的规定是在1964年《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第52条和1978联合国秘书处评论草案第39条第1款的基础上进行修补产生的。与前两者相比,CISG第41条措辞更加清晰严谨,逻辑更加明晰,然而,该条款也存在过度保护买方利益,把正常的商业风险过多转嫁于卖方、无法推断买方同意卖方保留货物所有权直至买方付清全部货款,并直接向卖方已授权的托收行付款的行为是否构成卖方的免责事由等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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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权担保 权利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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