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也谈对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理解
作者姓名:阮正贤
作者单位:贵州大学法学院
摘    要:事务界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4条中“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理解不一。当前的主流观点是把制性规范分为效力性规范和管理性规范,再把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等同于效力性规定。这种先验性的划分存在困境。

关 键 词:效力性  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