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两级不良债务清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 |
摘 要: | 豫政办〔2 0 0 1〕 5号 (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 现将省农业厅、省政府纠风办、省财政厅、审计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省国税局、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两级不良债务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两级不良债务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纠风办、农业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两级不良债务清理工作的意见》(国纠办发〔2 0 0 0〕 7号 ) ,进一步开展乡村两级不良债务清理工作 ,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加强对清理…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