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监督权之检讨——以民事抗诉权之运行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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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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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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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事抗诉是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权的一种重要方式。但作为一项重要的诉讼启动制度,其在制度设计理念上的失误以及法律规定的缺失,导致民事抗诉权的行使与审判权的运行似乎越来越处于一种对抗的状态,其间产生的种种弊端也无不昭示现行抗诉制度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本文就民事抗诉制度在理念上及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诉讼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对民事抗诉之现状及现行法律的缺陷作一简单的分析,并对如何加强对民事抗诉的程序制约以及对民事抗诉制度的完善提出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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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抗诉 再审 程序制约 制度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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