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案情介绍犯罪嫌疑人魏贤锋 ,男 ,3 3岁 ,安徽籍农民。 1991年 11月因犯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罪、销赃罪 ,被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 6年。 1996年 9月 2 0日刑满释放。1998年 5月 12日凌晨 1时许 ,犯罪嫌疑人魏贤锋伙同他人 (另处 ) ,经事先密谋 ,窜至本市××路××弄××号××室 ,用随身携带的菜刀威逼女被害人饶某 ,抢得现金及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 70 0 0余元。并对被害人实施了强奸 ,后潜逃至安徽省芜湖市。 1999年 2月 2日 ,犯罪嫌疑人魏贤锋在安徽省芜湖市因涉嫌抢劫出租车犯罪 ,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 3月10日 ,经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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